一、用于“业务招待”的涉税问题
①、增值税进项税
由于酒水饮料、食品、烟在零售环节是没有专票的。所以这些在购入之初就没有进项可抵扣的可能性。所以业务招待费不必单独转出进项税,而是在购入酒水时直接将进项税记入酒水成本中。
②、增值税销项税
用于业务招待的酒水由于没有进项税可抵扣,所以使用时不必转出进项税,也不必缴纳销项税。
③ 企业所得税
这是影响最大的,业务招待费是无法全额扣除的。扣除标准是:按发生额外的60%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,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。
④ 个人所得税
不产生个人所得税。
总结:也就是说,记入“业务招待费”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(最多60%),与增值税进项税有关。
3、记入“广宣费”的涉税问题
①、增值税进项税
无专票,无进项税理由同上。
②、增值税销项税。
视同销售,需要缴纳销项税。你没有看错,在这多重征税了,普票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,而赠予他人又视同销售行为,需要缴纳销项税。
③、企业所得税
广宣费的限额相对宽松。以年收入15%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。(医药、化妆品等销售企业30%)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④ 、个人所得税
需要缴纳,20%的个人偶然所得税。这个钱客户是不可能出的,税务部门也不可能找自然人去要。所以这20%的个人所得税是需要企业来承担的。
总结:送礼的商品,最大涉税问题是个人所得税。只要是送礼,企业就要再出20%的个税替用户缴纳。想象下,我们每送礼给客户1万元就要额外付出两千元的个税,老板的心情一定不会太舒服。
二、 会计避税的常规处理
1、酒水用于宴请、送礼记入“职工福利”
这种做法几乎是每一个企业会计的正常操作,因为酒水用于平时聚餐开支很合情合理,再税务上几乎没有任何风险。支出的职工集体福利,在14%的工资总额内,可以全额税前抵扣,也不会出现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情况。分录如下:
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—职工福利 贷:库存商品/银行存款
PS:“职工福利”大部分的送礼、与业务招待问题。但数额较大的送礼,甚至牵扯到商业贿赂的业务,尽量谨慎使用“职工福利”
2、酒水支出记入“营业成本”(依据买赠)
如果酒水支出的数额大,且是企业与企业直接的馈赠。可以通过发票列明的,则可以将赠送的酒水视作“买赠”,记入营业成本。
例: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,商贸企业。购入一批酒水货款10万,增值税1.3万。甲企业准备用本批酒水作为礼品赠送给下游合作商。经会计建议,此次赠送时间为10月1日,发票开出时间为客户下次购入公司产品时。
购入酒水时
借:库存商品——xx酒水 10 万
应交税费—增值税—进 1.3 万
贷:银行存款 11.3 万
PS:商贸企业,从批发企业购买酒水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,如以后环节该商品继续l流通,则该商品进项税不必转出。
10月1日赠送时
赠送时由于没有开票,无需在总账上进行处理,只需要登记赠送与库存台账。
11月份假如销售商购货30万,成本20万,赠送酒水开票9万。(不含税)
借:银行存款 33.9万
贷:主营业务收入 30万
借:主营业务成本 29万
贷:库存商品—XX商品 20万
— xx酒水 9万
3、记入业务人员工资
宴请的很少采用这种方式,送客户酒水的业务中,很多企业“职工福利”科目可能已经被其他费用占据,又无法采用买赠形式节税。 这时记入业务人员工资,是唯一能够省税的方式。
记入业务人员工资时,需要业务人员入职时就声明,客户维护费用需要记入其工资额。企业与业务员之间需要就工资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达成一致。
①、需要赠送礼品时
借:其他应收款—XX员工
贷:银行存款
PS:由于购买酒水没有进项税,又准备将此费用作为员工工资发出,所以员工采购礼品时完全可以个人名义采购,这样也能够减少企业商业贿赂的风险。
②、报销时
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—奖金
贷:其他应收款——XX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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