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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代理记账公司: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,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,能否进行部分红冲?

发布时间:2022-11-30  作者:助动创孵   阅读:0

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,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,能否进行部分红冲?

答:不能,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,在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,由销售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,必须进行全额红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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