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:1.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。2.获得单位发给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(不包括现金)的个人。优惠内容:
第十三类 军火、烟火、个人防护喷雾火器;军火及**;**;焰火。【商标分类注释】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烟火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救援用信号弹、**或烟火; ——信号*; ——个人防护用喷雾;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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